大杂院里的小媳妇[年代]_大杂院里的小媳妇[年代] 第75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大杂院里的小媳妇[年代] 第75节 (第1/3页)

    ??“妈,那等我回来给你搓背。”陈幽乐呵呵的说道。

    ??一行人去澡堂子,陈岩和姑嫂三人分开,几人来过好几回了,已经过了害羞劲,还互相搓澡,不过今儿找的搓澡工,这不快过年了,得搓的干净些。

    ??几人洗了澡,神清气爽的回去,在大门口碰到了来找陈岩的周奇。

    ??“你们先回去,我出去一下。”陈岩把东西给林晓慧,跟周奇到外边聊天。

    ??林晓慧点头,刚进中院,就见林秀芝趴在窗户那喊她,“晓慧,我问你个事。”

    ??“等会,我先把脏衣服拿回家,一会来找你。”手里提着这么多东西,实在不好说话。

    ??其实不是什么急事,就是秦科长和张婉琴结婚这点事。

    ??李向东那天回来就跟林秀芝和李陈氏说了,不过没跟院子里其他人说,秦科长都没说呢,万一不想被人知道呢,这不结仇了。

    ??李向东纯粹是以己度人,以为秦科长就图个新鲜,回头肯定要娶别的姑娘,怎么都没想到他们已经领证了。

    ??林秀芝却不这么想,她已经从一大妈那知道,秦科长把房子换到中院来了,好端端的换房子,最大可能就是想结婚了,整好李向东撞到他跟张婉琴在一起,说不准两人真能成。

    ??“找我什么事?”林晓慧进了门,到了眼,李陈氏并不在,拉了一把椅子坐下,“你别站起来了,我也不算是客人,我自己拉凳子。”

    ??林秀芝抓了一把瓜子给林晓慧,小声问道:“东子看到秦科长和琴姐在一块,他们俩真处对象了?”

    ??这要是说出去,绝对让所有人惊掉下巴,秦科长因为少了条胳膊,所以会找寡妇或是离过婚的正常,但是他和张婉琴是邻居,这突然走到一块,难免引人遐想。

    ??“确实在一起了,不过是琴姐离婚后在一起的,你可不能瞎想。”林晓慧浅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??“哪能啊,秦科长可是战斗英雄,品行肯定没问题,就是没想到他们能走到一块,那秦科长突然把房子换到中院的正屋,是打算结婚?”林秀芝打探道。

    ??林晓慧也没瞒着,“秦科长和琴姐都在纺织厂上班,秦科长也上了年纪,厂里一直很关心他的个人问题,这不,琴姐离了婚,两人各方面都挺合适,所以纺织厂的妇联主任就安排相亲,琴姐也没想到会是秦科长,秦科长是军人,做事雷厉风行,相亲第三天就带着琴姐去领证了。”

    ??“他们已经领证了?”林秀芝诧异的问道。

    ??“对呀,你也知道,志勇跟琴姐妹妹处对象,所以我知道的比较清楚,他们确实领证了,等这边房子装好了,到时候秦科长和琴姐会请大家吃酒。”林晓慧笑道。

    ??“这……这……”林秀芝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    ??“有什么好惊讶的,徐永安既然都再娶了,琴姐再嫁不很正常吗?何况秦科长哪里都比徐永安好,琴姐不嫁才是傻子。”林晓慧趁机给林秀芝洗脑,“现在是新华国,新社会,主席说了,我们女人能顶半边天,凭什么他们离了或是丧偶就能马上再找一个,女人就该守着?没这个道理,这种封建思想可要不得。”

    ??林晓慧也不知道李向东什么时候死,怎么死,只能等林秀芝怀四胎的时候提醒一句,万一他躲不过,那林秀芝还得守寡,这要是遇到真正的男主,当然是带着孩子随军更好,留在这儿被李陈氏这个老虔婆磋磨做什么。

    ??“你……你这想法也太大胆了。”林秀芝震惊的看着林晓慧,只觉得她和以前完全不一样,随即叹道:“琴姐有这个底气,我没有。”

    ??林晓慧愣了一下,明白她是说琴姐有户口有工作,所以才有底气离婚。

    ??确实,没资本就没底气,亘古不变的道理。

    ??“但是你也不能看低自己,你瞧瞧你现在,一月最少都有四、五块收入,也算能养活自己了,多厉害。”林晓慧笑道。

    ??林秀芝愣了愣,稍稍自信一点,“等孩子生了,我多努努力,每月还能多一点。”

    ??林晓慧回到家,陈岩正抱着孩子玩,“回来了,大头找到是谁举报了,街道办的一个临时工。”

    ??第85章

    ??林晓慧以为街道办这个临时工只是恰巧知道她,所以找人举报试试看,成了最好,不成他也无所谓,结果陈岩告诉她并不是。

    ??“这个人我们有过一面之缘,去年动物园,跟在侯玉梅身后的那个男同学,叫陈思宇。”陈岩把平安给陈妈,拉着林晓慧回屋说话,“他今年高中毕业后进了街道办,虽然是个临时工,可他家里条件很好,转正是早晚的事,因此看上你这个岗位的不是他。”

    ??“你怀疑侯玉梅?”林晓慧看向陈岩。

    ??陈思宇既然不是为了自己,那就是为了别人,而他喜欢的人是侯玉梅,恰好侯玉梅跟他们一个院子,知道林晓慧的底细,这么一串联,答案显而易见。

    ??“八成。”陈岩点头。

    ?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